
互聯網在進步,網絡炒作方式在升級。一些形而上學的老式炒作方式已經過時。在上面的基礎上巧妙改變,就會成為一種新的方式。營銷人員只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不斷學習、思考和創新,才能跟上前沿的步伐。
- 2021-09-04 14:20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交友已經成為網民網絡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網戀作為一種交友方式,風險很大,所以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來看看綏德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網戀被騙的真實案例。
案例審查
2019年7月,董和劉通過Aauto faster“相識”,之后互為微信好友。在他們的互動中,董謊稱自己叫韓,編造了父親等人的故事。后來又加上了劉是韓的好朋友,微信的好朋友作為這些人,利用這些虛假的微信好友在朋友圈轉發了一些符合她虛構身份的圖片和視頻來迷惑劉。在獲得劉的信任后,董彌補了父親公司的會計問題,聘請了律師,買了房子,并向劉借錢,理由包括讓他最好的朋友李住院,以及營救李的孩子和父親。劉多次應董的要求將錢轉給他。在過去的一年里,劉被騙了大約40萬元,董用騙來的錢獎勵了主播和他的日常開銷。后來,劉向董借錢,董以各種理由拒絕還。
無獨有偶,董某還編造韓某的名字與微信好友劉某某相處近7年,期間編造父親去世、兄弟入獄、母親住院、在家中買房等事實,騙取劉某某20萬元。
最終,綏德檢察院批準了對董的逮捕,并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提醒:
在這種情況下,劉和劉倒霉的起點就是認識董的關系網。兩人都沒有見過董,在董的甜言蜜語和小伎倆下,輕松轉賬,多次向董借錢。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少,防人之心不可少”。為此,檢察官提醒我們在網上交友的過程中,不要盲目“信任”他人,以免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尤其是遇到涉及金錢的問題時,更要進行理性的分析和思考,不要“天真”地聽甜言蜜語,謹防上當受騙。
作者:魏。
編輯:段鑫
編輯:姜奇
編輯: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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